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本文件从2024年2月8日至3月8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8日
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废橡胶利用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废橡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美丽杭州建设总体部署,聚焦全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提高行业准入、规模化发展、集中治污”的发展思路,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引导废橡胶利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解决废橡胶利用行业存在的部分产品低端落后、露天堆放废橡胶、生产装备落后、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治理不规范、运行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橡胶行业的产业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完善化、生产清洁自动化、污染治理规范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等目标,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废橡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绿色低碳发展,打造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艺装备改造提升
全面开展废橡胶露天堆放场地排查,消除废橡胶、废胶料、废颜料露天堆放乱象,彻底杜绝橡胶臭气异味扰民。引导企业淘汰技术落后、密闭性差、能耗高的工艺设备,鼓励实施“机器换人”,支持废橡胶利用企业应用减污、节水、节能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生产流水线、关键生产环节等多层次自动化技术改造,以“机器红利”代替“人口红利”,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科学制定废橡胶利用集聚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环境准入要求,明确土地、厂房、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等要求,持续引导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序退出或转产,稳妥有序推进废橡胶利用企业集约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区、县(市)政府实施(下同,不再列出)]
(二)补齐污染防治突出短板
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全面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对配料、炼胶、压延、硫化等工序废气进行密闭或负压收集,强化对粉尘、VOCs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规范设计与生产系统相匹配的高效废气治理设施,落实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鼓励采用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提升粉尘和VOCs防治效果。对初期雨水、生产废水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及管理,规范固废储存,严禁露天堆放。对设备或厂区热点噪声源,设置减震、降噪措施,或对企业车间进行隔声处理。全面推广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模式,建议企业、行业协会聘请“环保管家”定期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节能减排协同增效
积极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蒸汽余热回收,鼓励企业优选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为锅炉等耗能设施供能。通过冷却水循环、中水回用等措施提高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水资源的消耗。拓宽废橡胶综合利用路径,坚持减量化和资源化优先原则,探索谋划废橡胶再生企业培育,将废橡胶转化为胶粉、再生胶等形式重新流通进入橡胶产业链,实现全橡胶行业的循环经济。依托活性炭再生中心,鼓励采用“颗粒活性炭+集中绿岛再生”方式提高废活性炭利用效率,减少二次污染。提倡具备条件企业构建绿色工厂,实现过程智能化、装备数字化和管理信息化的绿色转型,争创示范领跑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落实污染整治主体责任。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强化环保设施运维,完善管理台账记录,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坚持“严监管、全过程、零容忍”原则,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定期检查、暗访企业,依法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推行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物联网监管手段,形成“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现风险隐患全面消除
企业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时总结演习成果;按规定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开展炼胶、压延、硫化等废气收集治理效果检查,废气输送管道、污水收集管沟泄漏渗排检查,厂区内外废橡胶露天堆放检查,排放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检查,加强现场监管,消除环境隐患。(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3年11月)
各地对辖区内废橡胶利用行业做好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环境污染隐患等摸底排查。结合本地废橡胶利用行业特点和实际,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对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
各地依据前期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依法淘汰废橡胶利用行业“散乱污”作坊和加工户,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科学指导保留企业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跟踪推动整治进度,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市级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帮扶,做好政策供给、要素保障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
各地对照方案内容,逐个验收废橡胶利用企业,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成效,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并将验收成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通过验收企业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下设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二)强化考核通报
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地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亮晒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加大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况纳入美丽杭州考核。
(三)强化督查执法
生态环境、经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大现场督查和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业秩序监管。
(四)强化帮扶指导
建立“坐诊+巡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整治培训会,持续开展环保专家进基层、开通专家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服务等活动,强化行业整治过程的帮扶指导,及时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