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臭/异味污染是典型扰民污染,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舒适度,同时对生理健康也有直接危害。异味物质种类众多、环境浓度低、污染来源广泛,目前对于恶臭/异味污染检测主要采用离线测试的传统方式,然而异味污染物排放和扩散具有阵发性、瞬时性特点,加之大多异味类物质活性强,导致污染物捕捉困难且不宜保存,使得离线测试结果不能真实反应污染情况,进而无法确定污染成因。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式发布《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
该两项团体标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并对技术指标开展实验验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的方法概述、自动监测系统、监测要求、结果分析与表示、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厂区、敏感区的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与排查。监测指标分为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必测指标包括臭气浓度、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醚、二硫化碳和苯乙烯。
走航路线要涉及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内部、边界及厂界,涵盖所有潜在污染源周边及其下风向。需要进一步监测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污染溯源时,可规划厂区内部监测路线,保证尽量靠近生产厂房或无组织排放源。基于走航监测、现场嗅辨与定点监测结果,认定满足三项条件中两项的区域即为恶臭/异味污染重点区域(三项条件包括臭气浓度超过 50、气味强度超过 2 级、持续性达到 2 级),说明重点区域特征污染物及其浓度,并结合投诉情况统计与分析,初步确定恶臭/异味潜在来源。
《恶臭/异味现场嗅辨技术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人的嗅觉感知直接评估环境空气中存在恶臭/异味的技术方法,包括方法原理、人员要求、点位布设、现场测量、数据采集与分析、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恶臭/异味的现场评估。气味评价人员应满足:a) 年龄为 18 岁~45 岁,嗅觉器官无疾病;b) 嗅觉能力通过嗅辨测试,测试方法按 HJ 1262 的要求执行;c) 气味评价人员应客观公正开展相关工作。
将评估区域划分为若干网状方格,在每个网格的四个角布设测量点位,气味评价员对测量点位环境空气中可辨识出的气味及其强度、愉悦度、发生频率等进行观测和记录,通过统计分析获得区域内气味暴露情况。网格法适用于恶臭/异味的暴露效应研究、影响评价标准判定、模型模拟结果验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