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洱市镇沅县采取“划”“立”“治”“测”等措施,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19至2023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划”。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进行调查评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目前,全县共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个,均已划分保护区并明确水域、陆域保护区范围。
“立”。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结合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特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水源地
告示牌、警示标识牌、宣传栏、水质监测信息公示栏、护栏等设施,明确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放牧、开荒、开采石料,库内禁止游泳、捕鱼、钓鱼等行为。截至目前,共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警示牌共计50余个。
“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与巡查。镇沅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各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较大水源建有水库管理驻所,工作人员常年值守。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水利等部门将水源保护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保护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一切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跟踪监测工作。依托监测力量,落实监测频次,强化数据分析,定期对水温、透明度、溶解氧、PH值、电导率、浊度、铁、铅、锰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测,有效掌握水质的动态变化,为切实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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