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64/T 702-2024),自2024年5月4日起实施。
本文件代替DB 64/T 702 -2011《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与DB 64/T 702 -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还对框架进行了拆分重整(见第7章、第8章) ;对框架进行了新增(见第5章、第6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附录和参考文献)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针对不同畜禽养殖主体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见第4章) ;修改了术语定义、规范性引用文件等部分内容(见第2章、第3章) ;给出了畜禽养殖粪污贮存设施最小容积核算公式及主要参数参考值(见附录A)。
标准修订过程中结合宁夏畜禽养殖主体及污染防治能力水平,提出了更加细化、严格的技术要求。
如针对畜禽养殖产业园,鉴于产业园的规模效应和技术能力,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压力等,修订标准提出入园企业应以粪污、污水、固体废弃物的沼气能源园区利用、有机肥生产外销为主导,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
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选择成熟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应建设与养殖量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有效的畜禽粪污处理(置)机制;
针对畜禽粪污处理场(站)应配套粪污转运、收集、贮存处理设施设备,结合周边环境和种植业情况,选择适宜的粪污等处理处置技术。相关要求严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 ,较HJ/T81针对性更强,便于不同类型的畜禽养殖主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