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白洋淀流域城镇面源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 13/T 5916—2024),该文件定于2024年3月2日启动施行。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科技大学。
本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流域城镇面源污染控制的基本原则、污染控制技术、监督管理等,适用于白洋淀流域的城镇面源污染控制。
污染控制技术包括:源头减排技术、迁移控制技术及后端治理技术。
迁移控制技术
根据分流制、合流制、混流制等不同排水系统特点,控制污染物迁移。
初期雨水的处理应充分利用已有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
具备条件的分流制雨水排口,可在排口设置流量调控设施及初期雨水弃流装置,宜将弃流雨水排至市政污水管道,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初期雨水弃流水量宜根据径流雨水水质监测结果以及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确定。
合流制和混流制排水系统宜采用截流、调蓄、处理等方式削减溢流污染负荷,溢流水宜采用调蓄沉淀等技术,调蓄池的出水宜优先接入污水管网,当下游污水处理系统余量不能满足调蓄池放空要求时,宜设置快滤系统就地处理。
初期雨水、溢流水、调蓄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渗透塘等单项或组合技术进行处理,并达到水环境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