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提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江苏深水水务有限公司(乙方)与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就泗阳县城西水厂(以下简称“城西水厂”)向乙方趸售供水、甲方予以回购乙方投资建设并正在运营的泗阳县二水厂事宜达成合作共识。
合作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拟就城西水厂向乙方趸售供水达成合作,即城西水厂由甲方委托泗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运营,生产的自来水批发销售给乙方,再由乙方销售给用户。关于趸售的水价、水量、水质、计量等内容,在后续正式订立的《趸售供水协议》中详细约定,其中趸售水价由根据城西水厂运营成本并参照周边县级情况进行协商确定。《趸售供水协议》须在 2024 年 6 月底前签订完成。
(2)甲方予以回购乙方投资建设的泗阳县二水厂。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公平的原则下,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泗阳县二水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价格和特许经营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具体协商回购价格并签订回购协议,上述工作须于 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
2、甲乙双方后续应根据协商结果,就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合作事项尽快签订具体协议,并以后续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3、如按本框架协议履行与《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补充合同》相关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框架协议为准。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本,甲乙双方后续应根据协商结果,就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合作事项签订具体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将根据具体协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