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迪环境)4月8日公告,公司已经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行政调解书》,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等所有与湖南湘潭固废中心项目的相关协议等终止履行,并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履行项目终止后的补偿款项支付,共计7,000万元。
事件回顾
2010 年 10 月,湘潭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湖南静脉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选择的战略投资人在湘潭九华示范区投资设立的产业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
2013年 12 月,经湘潭市人民政府及北京桑德环保授权,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公司签订了《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由启迪环境负责湘潭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该处理能力为 2,000 吨/日,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湖南桑德静脉产业园,项目运营期为 28 年(含建设期)。
启迪环境于 2011 年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静脉产业园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000 万元,其出资 29,700 万元,持有其 67.5%的股权。
2014 年该项目因邻避效应受到民众的反对和质疑,为维护社会稳定,湘潭市城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静脉产业园公司停止固废项目建设,致使该项目自 2014 年 5 月起全面停工至今。
根据《行政调解书》内容,启迪环境及静脉产业园公司取得赔偿金额 7,000 万元,与湖南静脉园项目无形资产(250,390,388.37 元)及固定资产(34,839.53 元)价值的差额180,425,227.90 元,将计入 2023 年度“资产处置损失”科目,本事项相关会计处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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