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盟市、旗县(市、区)做好“六个统筹”,启动开展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旺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旺盛简要通报了自治区推动“六个统筹”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盟市、旗县(市、区)推进“六个统筹”取得的初步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目前,“六个统筹”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形成一些好的做法举措,但盟市、旗县(市、区)两级还存在推进力度和成效不均衡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围绕21个聚焦点、按照四个阶段全力推进“六个统筹”深入实施。厅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提出各自领域统筹转型的办法措施和重点任务,与包联工作组密切沟通、协同推动任务落实;各包联工作组要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进一步与盟市、旗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逐一对接,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六个统筹”工作加快落实;各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当地工作沟通协调,借包联之势强弱项、补短板、解难题、促发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活力,增添队伍动力,为“六个统筹”深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王旺盛强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补充和延伸,是代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盟市党委和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体检”,是服务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三个立起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大生态”转型的有力抓手。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权威性。要突出重点任务,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点任务落实,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严开展第二轮第三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切实提高督察质效;同时,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屏障办作用发挥等情况纳入督察范围,通过督察深化“六个统筹”调研成果,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六个统筹”的过程。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督察协作机制,选优配强督察人员力量,确保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取得新成效。
王旺盛指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生态安全的牵头协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着力强化工作统筹,推动 “三年行动”与“六个统筹”一体推进、一体实施;摸清底数,抓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黄河流域高风险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排查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领导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王旺盛强调,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回头看”,健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保证整改质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分管领导围绕“六个统筹”下沉包联和调研情况作了发言。各盟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推进“六个统筹”的工作举措和需要自治区协调解决的问题作了汇报发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范明师通报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整改有关情况。会议还邀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贾效明就《“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了授课,集体观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
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各盟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会。
文字:吴宪璋 薛凯
原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部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