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32号令,新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重磅发布,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管理:对排污许可管理进行规范,确保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
2. 分类管理:根据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3. 申请与审批: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所需材料和审批流程,以及审批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4. 排污许可证内容:规定了排污许可证应当包含的信息,如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许可排放量、排放标准、自行监测要求等。
5. 排污管理要求:对持证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6.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要求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8. 附则:包括排污许可证的格式、涉及国家秘密的排污单位的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等其他必要规定。这些核心内容共同构成了《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框架,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控制和管理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来源:生态环境部、清和环境管理、污托邦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