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管理条例》,聚焦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茂名市地下水国考点位V类水质点位比例控制在25%以内,达到“十四五”目标指标要求,茂名市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未发生地下水污染重大事故。
强制度,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印发《茂名市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或保持方案》,加强“十四五”质量考核点位跟踪监测,提出具体达标措施,压实属地政府地下水防治责任,开展水质达标保持重点工程及主要任务,为茂名市考核点位稳定达标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形成8个地下水国考点位及重点污染源的协同监测体系,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有效监控地下水环境质量。
抓重点,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定要求,并开展重点单位周边监测工作;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地下水环境“双源”清单,并完成9个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摸清和掌握茂名市地下水基本情况,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重监督,提升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
依法开展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工业固废、危废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向地下水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强化“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监测井维护和管理,完成监测井建档和规范化评估及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并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原标题:【茂名】守护“地下动脉”!茂名持续防治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