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公示了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拟下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99.3万元↓↓↓
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14号),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将省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清单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4日至5月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
市财政局:0559- 2355294
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063 传真:0559-2320065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