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 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22〕205 号),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 排措施制订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以下简称《水泥工业标准》)列入实施计划,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水 泥协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等单位组建标准编制组。
近日,文件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的差异化指标、重污染天气的减排措施与核查方法;适用于水泥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也可作为水泥工业企业提升全过程污 染防治水平选择的参考。
多年来,我国水泥产量占世界水泥总产量的 50%以上。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水泥 行业积极实施节能减排,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但与此同时,产能过剩、能效水平偏低、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等问题仍然存在,困扰着水泥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当前,水泥行业正在力争实现提前碳达峰,并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达峰的峰值,这 给水泥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与此同时,水泥行业减污降碳工作中面 临的巨大挑战,也不容忽视。从排放总量来看,水泥行业仍是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 室气体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
本标准将 A 级企业的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氨逃逸从≤5mg/m3 调整到 ≤8mg/m3 ;对 A、B、C 级烘干系统要求利用水泥窑余热,PM、SO2、NOx 排放浓度与窑 头或窑尾烟气限值要求相同。 本标准还增加了绩效引领企业独立热源烘干机、烘干磨热源 SO2 排放浓度要求,明确了 采用天然气锅炉和采用热风炉为热源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基准含氧量要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