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
其中包含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31572-2015)。三项标准均自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
关于批准发布《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5-28
此三项标准文本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