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环保)近日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川科技”)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将与聚川科技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发展管道系统工程、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业务。
新公司暂定名“中原聚川(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1亿元,由中原环保认缴出资 7040 万元,持股比例 64%;聚川科技认缴出资 3960 万元,持股比例 36%。
经营范围:
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设备制造与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销售;管道系统工程、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国内贸易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按照计划,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间,聚川科技拿到的与合资公司工程施工相关项目应优先由合资公司承揽。若合资公司无意承揽,应在其获知项目详细信息后 15 日内做出不予承揽的书面决定,然后可由聚川科技单独承揽。
中原环保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总战略,公司与聚川环保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技术、资金、市场等优势,形成以合资公司为载体的战略联盟,发展管道系统工程、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业务,有助于公司完善战略性和全局性产业链,提升公司作为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品牌影响力。
原标题: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