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6个,工程规模2522956吨/日,比2022年增加了165908吨/日。全国海水淡化工程分布在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0个沿海省(区)市。海水淡化水的主要用途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为主。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海水冷却用水量1853.79亿吨,比2022年增加了83.32亿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超过百亿吨。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统筹推进海水利用工作,海水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被列入《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和《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3年)》等规划纲要、指导意见和鼓励目录中。
沿海省(区、市)积极推进海水淡化水的配置利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广西、海南等将海水利用纳入当地非常规水源配置、水资源利用、碳达峰、海洋经济等实施方案、管理条例或实施意见中,海水淡化在沿海供水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原标题:《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