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工作部署,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6日。
《规划》明确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修复两方面目标,要求到 2025 年,全市采矿破坏地质环境、土地利用低效、岸线侵蚀、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得到全面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完成修复和保护。新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373.3 公顷,重点治理区大部分历史遗留矿山得到修复;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面积94.29 平方千米;海岸线生态修复 3.5 千米,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 95%,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更加完善。城市生态廊道(组团之间不小于 100 米的生态廊道连续贯通)达标率 100%;城镇空间生态用地占比提高;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据悉,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共部署 23 项重大工程,初步匡算,规划投资 848780 万元。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共部署 3 类工程,初步匡算,规划投资 2046798 万元。规划总投资 2895578 万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全社会各尽所能,保证重大工程顺利实施进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市县级财政投入、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社会投入等。
《规划》提出四项主要任务,提及将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强化海州区、赣榆区等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复绿复垦、生态重塑,消除矿山边坡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降低矿山环境破坏对周边区域性生态安全影响,促进土地质量改善提升。加强在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综合防治,减轻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实现矿区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提升云台山系生态绿脉和西北丘陵生态余脉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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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