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24日,湖北省13个地级市住建局: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均更名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此外,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等地也完成更名。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意欲何为?
从省会武汉发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中可知,“组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做好房屋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局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不再保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
同时,新的住更局还将负责前期策划和规划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城市更新重大政策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
放眼全国,从城市更新在2021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三年间,仅城市更新领域撬动的投资额就达到13.7万亿元,城市更新项目达到15.4万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再改造5万个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完整的社区;继续加大城市的燃气、供水、污水、供热等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今年再改造10万公里以上。”
资料来源:住建部、建筑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