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2018-12-05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955
台湾花莲卫生局 检验温泉水质合格率100%
花莲县卫生局长李宏满表示,为维护花莲县县优良的温泉观光季,依据花莲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规定,浴室温泉业之水质基准应符合目视澄清且无色无臭无苔藻孳生,pH值应保持6.5到8.0间,大肠杆菌每100毫升之含量应低于1cfu,总菌落数每1毫升含量应低于500cfu,以做为水质是否遭受污染的指标。凡对外营业并有收费的温泉业者,卫生局均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验。对于水质检验不合格业者,会先辅导后裁罚,未通过复检,依花莲县营业卫生管理自治条例第24条予以3仟元以上1万5仟元以下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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