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2795.75万元,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38年。招标人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资建设运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八湖镇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0万m3/d,土建及设备安装按照1.0万m3/d配置。污水管网总长约27.28km,其中污水收集管网25.58km,污水厂退水管网1.7km。项目总投资12795.75万元。
2、项目地址:位于徐八湖村和古沂庄村,格力大道以东,八湖大道以西,占地约16764 平方米(25.1459亩)。
3、资金来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用BOT方式由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
4、合作模式及期限: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38年,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经济组织;
2、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管理、建设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负责建设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成员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证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2日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上午09:3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上午09:3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
原标题:1.2亿!山东河东区八湖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