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文件显示,该本项目位于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80亩,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污泥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0吨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厨余垃圾处理,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40吨的厨余垃圾生产线;市政污泥处理,建设2条日处理能力为70吨的市政污泥生产线 渗滤液处理中心,建设1条日处理能力为300吨的渗滤液生产线。
公告如下:
韩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BGJ-2023ZB090)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韩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特许经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费155.80元/吨,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费157.50元/吨,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费157.00元/吨,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1.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费155.80元/吨;厨余垃圾处理费282.80元/吨;市政污泥处理费353.60元/吨。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费157.50元/吨;厨余垃圾处理费283.20元/吨;市政污泥处理费357.00元/吨。
中标候选人第3名: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费157.00元/吨;厨余垃圾处理费283.70元/吨;市政污泥处理费355.00元/吨。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标题:天源/伟明/新苏三进一!4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