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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

2024-07-30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97

  7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表示,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一是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不搞一头热;二是守牢底线,明确标准,不搞一刀切;三是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不搞一窝蜂;四是建管并重,健全机制,不搞一阵风。下一步,将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的落实,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
 
  问答实录
 
  南方日报记者: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赵世新:感谢您的提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一是坚持三问,共建共享,不搞“一头热”。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避免“干部干”“群众看”“两张皮”。
 
  二是守牢底线,明确标准,不搞“一刀切”。守牢两个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坚持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三是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不搞“一窝蜂”。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可操作、好执行的政策指南和标准规范,不照搬“城市经验”。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组织全国2700余个涉农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建立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并动态更新,集中治理人口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敏感的重点村庄。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四是建管并重,健全机制,不搞“一阵风”。推动地方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调研,夯实治理成效。加强社会监督,与人民网合作征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
 
  今年初,我们在2023年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中,覆盖各省份随机抽取963个,开展调研评估,合格率90%以上
 
  各地积极探索出很多务实、管用、符合当地实际的经验做法。例如,四川省巴中市鼓励结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采取“分层资源化利用”方式,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第一层“自用”,通过家家户户的庭院经济,实施污水资源化。第二层“大家用”:“自用”用不完的污水,用于浇灌周边林地等农用地;第三层“备用”:“大家用”一次用不完的污水则储存备用。
 
  云南省文山州组织乡村成立自建委员会,“政府出料、群众出工”,既能满足农民意愿、突出农户特色,又能节约成本,还能保障建设质量,一举多得。
 
  一些地区在运维保障机制上,探索出财政预算安排一点、涉农资金整合一点、集体经济补助一点、受益群众自筹一点的“四个一点”的好做法,群众主动性、责任感大幅提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我国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农村生活污水量大面广,治理成效巩固难,需要科学施治、持续发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落实,推动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以实现“三基本”为导向,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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