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截留率”的定义;
——更改了第 4 章中的设备型号构成;
——在第 4 章中增加了超滤膜材质及代号;
——在第 5 章中增加了“外观要求及检测方法”、“水回收率的要求及方法”;
——更改了第 6 章中“超滤水处理设备耐压测试方法”;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CJ/T 170-2002,201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我部组织蓝星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ongxiaoqiang@sinochem.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创新大厦E2四层;邮政编码:10016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附件: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