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明确阶段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1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1000万平方米,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省级绿色建材供应链平台建成投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文件指出,将“促进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通过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老旧建筑修缮改造和保留利用。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设施综合利用。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建筑物废弃资源利用。大力推广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资源循环利用园区等建设,提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退役光伏组件修复处理技术和梯次利用。
与此同时,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组建夏热冬冷地区近零碳建筑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争创住建部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创新中心,开展协同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围绕近零能耗建筑构配件、高防火性能外墙保温系统、高效节能低碳设备系统以及零碳建筑、绿色低碳建造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开展重点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探索好房子、高品质住宅与超低能耗建筑的融合发展。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实践培训。推动石首、郧西等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园区发展,形成我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培育产业领军企业。
政策支持方面,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补助、税费优惠、专项债券等方式,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鼓励既有公共建筑应用特许经营等手段,积极引入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及运营。推广绿色建材保证保险,采用“承诺+信用+保险”模式,将购买绿色建材保证保险的建材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原标题: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