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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监测造假,九人获刑

2024-10-08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38

  近日,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和西安某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依法宣判。判处山西公司罚金二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处西安公司罚金二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判处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助理、授权签字人、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审核人、采样员6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两家第三方机构被吊销资质,9名被告人被禁止三年内从事环境监测及相关职业。
 
  经查,两家第三方机构为谋取非法利益,顶风作案,在开展环境监测业务过程中,通过伪造采样样品、篡改采样时间、编造实验数据、替换分析样品等方式弄虚作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1年3月至案发,山西公司共出具虚假监测报告172份,违法所得110.6万元;西安公司共出具虚假监测报告222份,违法所得76.2万元。
 
  2023年10月,媒体披露两家第三方机构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实施挂牌督办,并多次派出专案组赴现场督导。山西、陕西成立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通过调取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记录,调查询问相关排污企业和重点个人,对虚假报告涉案金额开展司法审计等方式,全面调查两家机构在业务招揽、现场采样、实验分析、报告出具、财务收支“全链条”存在的违法行为,突破虚假报告判定、外围调查取证、涉案金额认定等重点难点,依法高效完成案件查办。
 
  两起案件的宣判,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刑事司法部门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滋生蔓延的坚定立场,体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严惩重罚的坚定决心。两起案件中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仅有第三方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包括在采样、分析、报告审批签字等各环节实施造假的具体责任人员。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第三方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此为鉴,增强法律意识,严守职业操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保持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力量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铲除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推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 | 吴雨桐
 
  原标题:第三方机构监测造假,九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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