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马鞍山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马鞍山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8日向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罗建国通报督察报告,马鞍山市委书记袁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贾良清,督察组有关人员,马鞍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
马鞍山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
督察指出
马鞍山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少数单位和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推进绿色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强,解决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不够到位。二是长江保护修复仍有不足。污水入江隐患依然存在,港口码头违规问题多发,沿江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不够有力,企业污染防治问题较为突出,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进展较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水环境综合治理还有差距,城区部分区域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混排问题,工业园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部分黑臭水体整治不彻底,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够到位,畜禽养殖废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建筑垃圾管控不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多发,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存在缺失。四是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治理力度不够。林地监管不够到位,矿山修复和治理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地管护有待加强。
督察要求
马鞍山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把马鞍山打造成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精准制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系统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
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处理。
袁方在表态发言中指出,这次督察既是对马鞍山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对全市上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的一次有力鞭策。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坚持先行示范,提升治理水平,加快建设美丽马鞍山;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环保整改,务求整改实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马鞍山市各县(区)、开发区设分会场。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芜湖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芜湖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0月8日向芜湖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罗建国通报督察报告,芜湖市委书记宁波作表态发言,芜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志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贾良清,督察组有关人员,芜湖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
芜湖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督察指出
芜湖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部分单位和地方领导干部没有主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重发展、轻保护”思想依然存在。二是长江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长江岸线侵占问题整治不够彻底,沿江企业污染防治不够到位,入河排污口排查把关不严,污水入江问题依然存在,禁渔工作仍有不足。三是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不够有力,部分工业园区涉气问题整改不到位,扬尘、粉尘污染问题突出。水污染防治存在不足,雨污管网建设存在短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水域水产养殖污染监管还不够到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到位,工业固废污染问题突出,建筑垃圾管控不到位,畜禽养殖行业监管不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到位。四是生态系统保护统筹推进力度不够。自然保护地管护不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不力,生产矿山生态破坏问题突出,侵占土地问题严重,湖泊保护与治理存在不足。
督察要求
芜湖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嘱托,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把统筹推进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等综合治理要求落到实处。要切实抓好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底线思维,常态化管控生态环境风险,解决群众身边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
芜湖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芜湖市委、市政府处理。
宁波在表态发言中指出,这次督察是对芜湖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准把脉”和科学指导,芜湖市一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深化成果运用,奋力开创芜湖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要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努力交出一份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的整改答卷。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芜湖市各县(市、区)、开发区设分会场。
来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编辑:刘宇
原标题: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马鞍山市反馈督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