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3-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440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专业规划(2023-2035)>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沪松水〔2023〕402号)及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规划年限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为松江区行政辖区,总面积约605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35年。规划目标为全面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二、关于规划污水量、初期雨水量、污泥量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污水量、初期雨水量、污泥量预测。松江区规划污水总量约86.8万立方米/日。强排系统规划初期雨水截流量约7.2万立方米。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约174吨干基/日,规划通沟污泥全年清掏量约2.8万立方米(85%含水率)。
三、关于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一)关于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五系统七厂”污水处理格局,即分片区收集区域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各污水系统内污水总管进入污水厂处理后排放。根据区域规划污水量分布对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和规模作相应调整。
“五系统”分别为:中心区污水系统、东部污水系统、东北部污水系统、西部污水系统以及南部污水系统。“七厂”分别为:松江污水处理厂(20万立方米/日)、松江东部污水处理厂(18万立方米/日)、松江东北部(松申)污水处理厂(20万立方米/日)、松江西部污水处理厂(30万立方米/日)、叶榭污水处理厂(2.7万立方米/日)、泖港污水处理厂(0.8万立方米/日)以及新浜污水处理厂(1.8万立方米/日)。
根据区域开发建设和地区污水量增长情况,适时实施污水处理厂、泵站、管道的新改扩建。在污水系统之间设置连通管,提高系统间运行互补能力,保障运行安全。
(二)关于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方案。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近期以垃圾掺烧为主,远期视区域发展需求,可考虑增加独立焚烧方式,独立焚烧产生的灰渣可作为建材原料进行利用。规划2座通沟污泥处理站,处理总规模为120吨/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将本规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纳入松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落地相关工作。加强与规划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落实规划污水、污泥设施用地及主要污水管线管位。
(二)请你局按照《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在水务设施建设和运营中推广绿色能源,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三)在地区开发中,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适当增加下凹式绿地、渗透性路面和雨水调蓄等综合措施,控制地区综合径流系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降低面源污染。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