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气问题的整改,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国家目标考核任务,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首先明确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24 年 11 月至 12 月);第二阶段(2025 年 1 月至 3 月),主要工作是督促各地建立完善常态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督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长江警示片等问题整改情况,完善秋冬季内源排放压减措施、重点点位精准管控情况,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应对重污染天气,压实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
《方案》提到,将聚焦武鄂黄黄孝、襄荆荆宜等重点城市,兼顾其他地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的 20 个县区,统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力量,组成5 个工作组,开展帮扶工作。各帮扶组组长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由二级巡视员担任,成员由各专员办、省厅驻地方监测中心及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组成。
《方案》要求,各帮扶组应每月 15 日向省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报送半月进展,每月 30 日报送当月进展,由攻坚专班汇总后报厅领导。被帮扶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组织开展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于每月 14 日、29 日向帮扶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帮扶组加强过程核实,定期报指挥部办公室予以销号。
原标题:关于印发《2024-2025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