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河北鸡泽城北污水处理厂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HBBH-2024-093]【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鸡审批字【2023】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全地下式双层加盖模式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万m³/d。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450日历天,运营期限3年。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设备质量标准:满足设备相关专项规范验收标准。运营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期内,运营单位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出水各项指标均达标,运行指标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管理部门对各项功能的指标要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及项目设施运营等全部工作。
2.2.1采购及施工: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 PC 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2.2.2运营: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厂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达到《邯郸市水污染物暂行排放限值中控制指标》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准四类标准),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运营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 00:00:00至2024-12-0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原标题:1.5万m3/d!河北鸡泽城北污水处理厂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