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8月,嘉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24年12月1日0时起,国三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在嘉兴市区(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全面限行。
温馨提醒: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一般指“201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车”,车主也可访问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由于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现象严重等原因,超标车辆上路、冒黑烟行驶时有发生。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觑,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一辆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每公里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2.5倍的国六阶段柴油货车。
《通告》全面实施第二天,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施晓松带队到江浙联勤太平桥公安检查站实地查看国三柴油货车限行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部门、各执勤人员严格按照通告,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车辆及车主,首次发现将进行记录警告,如再次发现,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施晓松表示,“嘉兴的大气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市民的共同努力,而限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正是持续推进大气源头治理的重要一环。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在本市通行柴油货车的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嘉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嘉兴市将逐步扩大限行范围,2025年10月1日0时起,上述车辆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全面限行。
主管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 | 政策法规与宣教处
审核 | 田亨文
策划 | 陈建峰 黄妙妙
原标题:部门联动发力,嘉兴大气治理再出招,市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全面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