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前。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三项内容:
一是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固体废物,构建起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的“无废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促进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建设成果分析、建设评估管理、“无废细胞”建设等,促进“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升级;二是持续推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有效防控化解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网上交易试点;三是强化平台功能应用,平台应用情况将作为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情况评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的重点,同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如实填报固体废物有关信息等。
《通知》要求,各市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录入本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指标等基础数据。每季度首月15日前,填报上季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面临问题、典型经验做法等。每年3月31前,对照各自“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平台完成市级自评估,上传自评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每年4月30日前,提交省级“无废细胞”推荐名单。定期发布和分享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学习“无废”知识和政策规定。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平台报送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使用平台运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联单,建立电子管理台账,逐步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原标题: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