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新能)近日发布公告称,将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江苏天禄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投资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机场投资公司”)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据悉,该合资公司将主要负责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相关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且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规划包括 7 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位于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7 座机场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合计规划容量直流侧约 46.19MWp,交流侧约 39.30MW,其中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淮安涟水国际机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置充电桩子项目,合计拟设置充电桩共 80 台,东部机场新能源一体化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 0.48 亿千瓦时,项目总投资约 2.42 亿元(含充电桩部分等的投资),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图源:江苏新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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