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推进“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9日前。
《规划》包括背景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4部分15方面内容。
(一)背景与形势。一是“十四五”主要工作成效。从空气质量、三大结构调整、重点领域废气治理、污染天气应对、监测监管能力等5方面进行了阐述。二是“十五五”形势分析。从空气质量面临高位改善基础尚不牢固、长期性深层次问题仍有待破解、污染减排边际效益持续递减3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二)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强调以持续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治理、协同管控;突出重点、靶向施策;机制创新、数智赋能。三是规划目标。
到2030 年,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中有升,努力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三)重点任务。主要有7方面措施:
一是加快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包括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
二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包括源头优化产业准入、淘汰压减低效产能、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和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运输结构调整。包括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清洁运输、深入推进机动车结构优化、大力推动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加快建设绿色补能基础设施。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包括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深化VOCs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绩效提级。
五是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加强重点领域恶臭异味治理、加强多污染协同控制。
六是健全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包括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七是提升大气监测监管能力。包括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大气污染监管执法、提升大气智治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支撑。
(四)保障措施。重点落实3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三是深化多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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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协同推进“十五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9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程皓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
电子邮箱:dqc@zjepb.gov.cn
附件:
1.浙江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