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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发布!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6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通知》近日发布!入选省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企业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当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相关指标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各市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问题的名单内企业,各市及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省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省级评选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现予以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培育支持。对于入选省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企业,市县各部门要加强跟踪帮扶,指导企业补短板、强弱项,按照建设规划目标有序推进零碳工厂建设。统筹运用好现有政策,支持建设单位规模化实施绿色低碳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两重”“两新”项目,具备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零碳工厂。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支持建设单位申请绿色金融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在资金奖励、产品推广、人才引育等方面对建设单位予以支持,加大零碳工厂建设支持力度。
 
  二、严格管理制度。入选省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企业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当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相关指标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各市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问题的名单内企业,各市及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省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进行动态调整。
 
  三、营造低碳发展环境。加大零碳工厂宣传力度,展示推广绿色低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本地区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发展环境。
 
  附件: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
 
  引用:关于印发河北省2026年度零碳工厂建设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引用日期: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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